妙镜

十袭珍藏,但誓传家而永寳

欧化中文除弊

2016-02-06


题注1: 本篇为读书笔记。引文&举例部分除非注明,均源自或演绎自《余光中谈翻译》。

题注2: 欧化中文当然有优点,可既然我们这篇是“除弊”,自然要矫枉过正

欧化中文之弊

饱读语文教材的同学,提起笔,就能不假思索地写下

我是多么地爱好着那春季里的花儿

略看,只感到眼熟,细察又充满别扭。 句意提取出来,只需4个字“我爱春花” (或许加上“很”字) ,却硬生生拖成了15个字。
嘿,这可不正是,咱广大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凑字数法宝么?

这一“法宝”,俗名翻译体,又可叫 欧化中文(Westernized Chinese language),亦称西化中文

ta不但让咱写作文凑字数凑得方便快速不留痕,在 淤滞文理,弱化文气,打乱节奏 ,僵化句法,以拙代巧,化简为繁等方面,更是屡建奇功。

西学东渐,五四以来,译作迭出,白话孕生;然而劣译不少。种种缘由下,当世中文,变得啰嗦而软弱,生硬而冗赘。中文本来的优点,如措辞简洁、语法对称、句式灵活、声调铿锵等,悄悄远去。

阳志平 先生的《文心书话》,开篇就表示

相对唐宋气象,今日中国文运可谓低迷。人们写中文比英文更像英文。

如常见语句,“慢慢地走”、“静静地躺着”、“不知不觉地做了什么”,这是套用英文习惯——在形容词后加ly。中文有更优美的表达,无需像英文一样再加“地”,如徐徐、缓缓、悠悠、渐渐。

有香港学者,攫《红楼》一段,改造成了翻译体。你们感受一下:

在看到她吐在地上的一口鲜血后,袭人就有了一种半截都冷了的感觉,当她想着往日常听人家说,一个年轻人如果吐血,他的年月就不保了,以及纵然活了一个较长的生命,她也终是一个废人的时候,她不觉就全灰了她的后来争荣夸耀的一种雄心了。在此同时,她的眼中也不觉地滴下了泪来。当宝玉见她哭了的时候,他也不觉心酸起来了。因之他问:“你心里觉得怎么样?”她勉强地笑着回答说:“我好好地,觉得怎么样呢?”……林黛玉看见宝玉一副懒懒的样子,只当他是因为得罪了宝钗的缘故,所以她心里也不自在,也就显示出一种懒懒的情况。凤姐昨天晚上就由王夫人告诉了她宝玉金钏的事,当她知道王夫人心里不自在的时候,她如何敢说和笑,也就做了一项决定,随着王夫人的气色行事,更露出一种淡淡的神态。迎春姊妹,在看见着众人都觉得没意思中,她们也觉得没有意思了。因之,她们坐了一会儿,就散了。

——思果《翻译研究》

假"洋学者"语死早,手捧英汉词典,西而不化,给中文生态投毒;而高明的翻译家,学贯中西,西而化之,知识堪比学者,创作不输作家。
有恶劣的翻译体,自然也有善良正直的翻译。
中文受翻译体污染过深,需揭穿劣译的真面目,横扫一切牛鬼蛇神。

照单除弊

Complain is cheap. Show me the recipes.

—-> 我们约定,接下来采用**·生硬的译文体 –> 地道的中文**作为对照的格式

纠结用词

字典啊,我也会翻

译文体最大的毛病,是公式化,也就是说,这类译者相信,甲文字中的某字或某词,在乙文字中恒有天造地设恰巧等在那里的一个“全等语”。

用“和”包办一切并列、对立的关系,这是英文 and 作怪。 “和、及、与”不可如 and 一样揽权,更好的选择是 更婉转更曲折的连接词,“而、且、又”。

同类并列,没人说成“柴、米、油、盐、酱、醋以及茶”,但是“前后”用英文说, 就得是“back and forth”。

复数们

林语堂说他一辈子都不用 “人们”

冠词所有格,画蛇添足

魔性的“伪术语”

“更有前瞻性” 难道比 “更有远见” 更高雅??  

有些句子用了不少伪术语,故充高级,门面像是堂皇了,内容仍是空洞的,且显得扭捏作态,啰嗦难明。

有木有

介词

(about, concerning, with regard……) 介词太多,文句的关节就不灵活。

英文形式上重逻辑,事事交代因果。中文则不尽然,有时,不言而喻——

滥用之一

下图告诉你,为什么“之一”是(欧化中文的)恶习之一

琢磨造句

套用英文句型

一定?不一定!

跟着我左手右手,作出一个苍白的动作

作出决定, 作出反应, 做出让步 ——  

有许多活灵活现的动词,先被贬成抽象名词,再由这万能的“作出”放在前面,凑成一个刻板无趣,苍白无力的“综合动词”。
**“作出、进行、展开、实施”**之类万金油,使用日渐频繁,早已替代了许多动词的正位。

乔治奥威尔把一拍即合的万能动词,叫做文字的义肢 (verbal false limb) 。 "作出"这类,正是中文的义肢,装在原本健全却遭受摧残的动词上。

非要表达,可说:采取决定,加以讨论,极表轻视……

还可以把动词直接贬成抽象名词

——会软化、甚至架空动词的啦。

滥用被动

英文的被动语气,在微妙而含蓄的场合,避重就轻地放过了真正的主词。  

而在许多场合,中文的被动态无需点明。

 中文西化之后,凡事都要分出主客,真是自讨麻烦

修改被动:“被”字->半句–>例句

当当之灾

公式化的翻译体,见when就当,五步一当,十步一当,当当之声,遂不绝于耳了。
英文最讲究因果、主客之分,均需在文法上交待清楚,所以副词子句特别多。而中文靠上下文自然的顺序,远多于文法上字面的衔接,貌若闲散,实则机警。解除“当……之后”,“当……时候”的字面束缚,句法自然畅通

的的不休

英文好用形容词子句,在文法上,往往置于受形容的名词之后,那是追叙。若直译成中文则变为前饰语,不但堆砌得累赘,而且平添初一大批“的”化语来。语沓气泄,虎头蛇尾,像顶大而无当的高帽子。

白话文中,小小「的」字竟独挑大梁,几乎如影随形,变成一切形容词的语尾。

要化解这种冗赘, 只得把形容词切开,为它们另找归宿。

文气

中文:逗号越多越悠长

正例 (下面这句话,里面的逗点实在多余,可是删去之后,读起来又太急促了)

我很明白,他的意思无非是说,要他每个月回来看我一次,是不可能的

反例 (从 A Christmas Carol 译文来看, 余光中“无论如何也不懂为什么狄更斯是文豪” )

而且,史克鲁治甚至没有因这桩悲惨的事件而伤心得使他在葬礼那天无法做一个卓越的办事人员以及用一种千真万确的便宜价钱把葬礼搞得庄严肃穆。

补充

其它舍简就繁的翻译体

英文里的啰嗦和伪学术

怪我咯?

篇外

榜单之 本书提到的现代作家当中

黑得最惨的

  1. 朱自清
  2. 艾青
  3. 何其芳

点赞最多的

  1. 梁实秋
  2. 林语堂
  3. 余光中

开个脑洞

即使单词背得多,看英语书还是比中文慢得多。不妨多读点那种翻译得比较生硬的译著。生硬的译著看通了,也就能习惯英文的句法和思维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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